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南阳市宛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执行人:张延森、周春亮、汪付强、张玉创、张东良、刘玫秀、张延晓
依据保全申请人南阳市宛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申请,根据(2021)豫1302民初2981号民事裁定书,诉讼保全已实施完毕,现将信息反馈如下:
查封张延森名下的位于南阳市宛城区环城乡李相公庄的房产,期限自2021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18日。
特此通知。
执行员 苏 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