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高琳琳,女,1987年8悦11日出生,满族,辽宁省本溪市人。
被执行人:曲政春,男,1974年8悦12日出生,汉族,辽宁省本溪市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高琳琳与曲政春民间纠纷一案中,申请人高琳琳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辽0502执820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曲政春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