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某某,男,土族,住甘肃省积石山县。
被告:积石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住所地:积石山县。
法定代表人:马某某,系该联社理事长
审理经过
原告赵某某与被告积石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姓名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0日立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赵某某与积石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私下达成协议为由,赵某某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赵某某的撤诉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赵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即50元,由赵某某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