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罗攀,男,住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万传波,常德市武陵区新星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权限为一般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银葆,常德市武陵区新星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杨国香,男,住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
被告:杨尚易,男,住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
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常德市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柳叶湖街道万寿社区月亮大道666号财富中心A栋10层1003-1010室。
负责人:肖勇,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范羲,湖南开旗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授权。
审理经过
原告罗攀与被告杨国香、杨尚易、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9日立案。2021年8月17日,罗攀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罗攀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50元,减半收取计75元,由罗攀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