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李庆锋,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泸县。

被执行人:李正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泸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李庆锋与李正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川0521民初1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李正杰应偿还李庆锋借款16100.00元。因李正杰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李庆锋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4月20日依法立案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于2021年5月31日主动支付申请执行人案款3000.00元,申请执行人出具收条证实收到被执行人转款3000.00元,剩余案款其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自愿撤回对被执行人李正杰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终结(2021)川0521执1111号案件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人员 审判长 孙 非

审判员 毛启君

审判员 舒 婉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张元鼎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