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蔡某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民权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丙宇,河南宇博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秦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民权县。
审理经过
原告蔡某某与被告秦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查明
本院经查认为,因起诉后被告人下落不明,本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王雪峰 审 判 员 孙 尚 人民陪审员 满 涛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徐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