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张显忠,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唐河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卫征,河南恒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申请人:李雪梅,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唐河县。
审理经过
申请人张显忠于2021年3月17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李雪梅名下位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唐河县支行的定期存款100000元予以保全。并已提供担保。申请人以担保人张青松名下的位于河南省唐河县的独家院房产一套(唐房权证私字第××号)的房产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申请人张显忠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对被申请人李雪梅名下位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唐河县支行的定期存款100000元予以查封、保全; 二、查封担保人张青松名下的位于河南省唐河县的独家院房产一套(唐房权证私字第××号)。 案件申请费1020元,由被申请人李雪梅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李向举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陈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