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公诉机关嘉鱼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水英,女,****年**月**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无固定职业,出生地湖北省嘉鱼县,住嘉鱼县。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7年10月30日被刑事拘留(因本案于2017年9月22日至10月7日被行政拘留),同年12月6日被逮捕,2019年3月9日被监视居住。 指定辩护人张兴安,湖北凝聚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人马翠娥,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文盲,无固定职业,出生地湖北省嘉鱼县,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嘉鱼县,现住嘉鱼县。因本案于2019年3月9日被监视居住(因本案于2017年9月23日至10月7日被行政拘留)。 指定辩护人冯兴发,湖北捷贯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以嘉检刑诉(2019)11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水英、马翠娥犯寻衅滋事罪,于2019年5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嘉鱼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陈继凤、书记员李秋婷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水英、马翠娥及指定辩护人张兴安、冯兴发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请求情况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9月,被告人王水英任嘉鱼县鱼岳镇沿湖大道三湖春天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被告人马翠娥为业主委员会成员。2017年9月9日,王水英、马翠娥以三湖春天小区车库违建为由,在三湖春天小区业主微信群中煽动小区业主强行撬开100余间未出售车库并占用,造成98间车库的锁、滑道、门板等不同程度的损坏。经嘉鱼县物价局认定,车库毁坏损失价格为12819元。案发后,被告人王水英于2017年9月18日被传唤到案,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3万元。被告人马翠娥于2017年9月14日自动投案。
本院查明
指控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户籍信息等书证;2.证人杨某、熊某等人的证言;3.被害人潘某的陈述;4.嘉鱼县物价局认证中心价格认定结论书;5.辨认笔录;6.微信群聊天记录电子数据;7.被告人王水英、马翠娥的供述与辩解。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水英、马翠娥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王水英对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均有异议,认为三湖春天违建车库,其维权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该案引发系三湖春天车库权属纠纷,在尚不能明确所有权时,不宜认定为寻衅滋事中任意损毁公私财物;被告人王水英系维护业主权益,其过激言行是否构成犯罪存疑。 被告人马翠娥对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自愿认罪。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三湖春天车库在权属不明的情况不能将错误归因于被告人王水英和马翠娥,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3年期间,湖北嘉典置业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典置业公司公司)开发三湖春天商住小区一期、二期房屋,许可建设用地规模180824平方米(含4600平方米车库及其他面积),经县政府批准的方案平面图显示沿项目地块东、西、北面布置多个一层车库及一栋5层幼儿园。嘉典置业公司公司在该小区的东、西、北面建多个一层车库共176间,并于2012年11月在嘉鱼县房管部门登记并取得房权证。2015年9月,嘉典三湖春天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嘉鱼县房管局的备案下正式成立,被告人王水英、马翠娥经业主推选分别担任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和业主委员会成员。被告人王水英认为开发商违建车库并出售侵犯了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多次与房屋开发商交涉,并先后通过诉讼程序和信访程序向相关部门反映,得到明确的结果和回复。2017年1月,王水英等业委会人员在小区内张贴车库系违规建设等公告,并请人将小区车库20余间擅自打开。同年9月9日,被告人王水英、马翠娥得知开发商在出售车库时即出面阻止,二人遂在三湖春天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煽动小区业主撬车库强占使用等言论,并组织业主强行撬开尚未出售的车库100余间并占用,造成98间车库锁、滑道、门板等不同程度的损坏。经嘉鱼县物价局认定,车库毁坏损失价值为12819元。案发后,被告人王水英被传唤到案,已赔偿嘉典置业公司经济损失3万元。被告人马翠娥自动投案。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确认的下列证据证实: 1.报案材料证明:2017年2月3日,嘉典置业公司公司因三湖春天小区车库门被撬坏,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事实经过。 2.潘某提供拍摄的照片、证据保全清单证明:三湖春天小区21号车库门被撬坏的锁芯、锁头。 3.到案经过证明:被告人王水英被传唤到案,被告人马翠娥主动到案的事实经过。 4.户籍信息证明:被告人王水英、马翠娥自然人身份情况,均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5.业主委员会备案表证明:被告人王水英、马翠娥分别担任三湖春天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和成员。 6.彭某提交嘉典三湖春天业主委员会出具的申请一份证明:彭某凭借嘉典三湖春天业主委员会出具盖有公章的申明,在三湖春天小区开车库锁的事实。 7.三湖春天业主委员会张贴的公告证明:三湖春天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内张贴关于三湖春天车库买卖系违法等有关内容的公告。 8.微信聊天等电子数据证明:被告人王水英、马翠娥在业主微信群中发表言论煽动业主抢占车库的事实。 9.民事判决书证明:王水英诉嘉典置业公司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主张车库土地使用权属业主的问题,嘉鱼县人民法院认为没有相关证据可以证实,于2016年11月判决驳回王水英的诉讼请求。 10.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证明:王水英于2017年3月向有关部门反映嘉典置业公司公司违建等问题,嘉鱼县城市规划和管理执法局作出回复,明确告知嘉典置业公司公司经许可取得三湖春天小区建筑面积为180824平方米(含4600平方米车库及其他面积)的事实。 11.三湖春天规划设计方案、嘉鱼县房权证证明:嘉典置业公司公司经政府批准的方案平面图显示沿项目地块东、西、北面布置多个一层车库和一栋5层幼儿园,所建车库于2012年11月份在本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房权证的事实。 12.行政处罚决定书四份证明:王水英、马翠娥等人因煽动三湖春天小区业主强行打开未出售的车库,被嘉鱼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王水英、马翠娥分别自2017年9月22日起至10月7日止)。 13.谅解书、收条证明:被告人王水英的亲属与嘉典置业公司公司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嘉典置业公司公司的损失51120元,由王水英分二次付清,2018年1月31日已支付3万元,余款21120元于同年5月1日前支付。 14.嘉鱼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结论书证明:三湖春天小区被毁坏的98间车库电动翻板门损失价格为12819元。 15.证人杨某的证言:2017年9月9日中午,一个熟人打电话要我到三湖春天小区开了一间车库锁,旁边有七八个业主也请我开车库门锁,说是业委会的人要他们开锁的,我共开了七间车库。当时开锁的还有两个同行,还有的业主用起子、锤子和老虎钳强行开锁。中途有一名女子推自行车在那里转,她说她是业主委员会的人,她让我们只管撬,撬开了她就登记,直到下午二点钟警察来才停止。当天我看见被打开的车库不多,第二天我再到三湖春天小区开锁时就看见车库全部被打开了。 16.证人彭某的证言:2017年1月24日上午,舒主任要我帮他在三湖春天小区开车库门锁,他给我一张盖有嘉典三湖春天业业委员会章子的纸条给我,上面有我的免责声明,他让我过去后与王水英联系。当天下午2点多钟,我打电话给王水英和她约好在三湖春天小区大门口见面。王水英和另一名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人带着我围着小区院墙逆时针方向开了大概27间车库,开完锁之后找王水英要钱,舒主任付给我400元。 17.证人熊某的证言:2017年9月初某天,我同学李某3说三湖春天业主在抢占车库让我帮他开锁,晚上21时许我帮他用开锁工具套开了一间车库门。第二天我姐熊珍喜也要我帮她开锁,旁边有很多业主也请我开锁,我大概开了十几间车库锁。我听业主说业委会的人在微信群里说谁开就归谁用,我看见有很多车库门上写了联系电话,这些车库门有的是开锁匠套开的,也有业主自己用起子和锤子打开的,业主自己开的门基本都将锁芯搞坏了。 18.证人潘某的证言:2017年2月2日8时许,我从老家回到嘉鱼县三湖春天,发现有20多个车库被人损坏,我就报警了。9月8日,王水英和马翠娥知道有业主在售楼部买车库,她二人就煽动业主在9、10、11号这三天撬车库,被损坏车库大概107间,主要损坏的是锁芯、滑道和门板,我又再次报警。 19.证人黄某的证言:嘉鱼县鱼岳镇三湖春天小区的车库门是我公司制造,并负责车库门的售后维修。2017年2月9日14时许,我在派出所民警和小区负责人潘某的陪同下对小区车库门损坏程度进行检测,发现有21间车库门被损坏,都是用非正常方式撬锁打开的,锁头锁芯都被拉出来,电动钥匙不能开启,只有5间车库可以进入,其他16间车库进不去,里面是否还有零件损坏无法确定,所有零件更换需要8330元,人工调试费用7350元。 20.证人刘某1的证言:2017年3月8日下午14时许,派出所民警要我到三湖春天小区内测试21间车库门锁被损坏的情况,我们从三湖春天小区2、3、5栋那边车库开始,测试了9、10、16、17、18、19号车库和西车库90、89、87、86、85、83、60、59、57、50、22、21、13号车库,除了10号和14号车库因门无法拉下来不能测试外,其他19间车库锁芯都是被人用开锁工具套开,锁芯锁头本身没有损坏,只要有配套钥匙就能打开。 21.证人戚某的证言:2017年9月9日,我在微信群里看见业主委员会的马翠娥、刘某2姐、微信名“蔚蓝的那片海”、“容某”几个代表在群里发表“业主撬车库,谁撬谁得”,然后业主们就纷纷下楼撬车库,被撬车库上都留有撬门业主的电话,很多业主在群里面为抢车库还发生口角。第二天马翠娥、“蔚蓝的那片海”、“容某”、刘某2姐就在群里号召业主将小区里所有没有卖出去的车库门全部撬开作为业主公用。11日上午,马翠娥等人就号召业主带工具在三湖春天篮球场集合撬车库,从三湖春天路口处从头至尾开始撬,公安民警来后才停止。 22.证人张某1的证言:2017年9月初,我从小区看见很多人在占车库,我就问是怎么回事,小区业主将手机给我看,微信群里面业主委员会有人说谁占谁得,我还看见很多人在占车库,我就占了一间车库并请人开了锁,在车库上面写上名字、门牌号及电话号码。 23.证人徐某的证言:2017年9月11日下午2点左右上班时,我看见三湖春天小区19栋有一男一女拿着锤子在锤一间车库两侧滑道,旁边还站有三个人,我只认识业主委员会主任马翠娥,还有很多人在围观,我就用手机拍了锤滑道的视频,拍了大概有42秒就离开了。前几天,王水英和马翠娥找售楼部,她们说:你们再卖车库我们就让业主把车库都撬了,撬了的车库就给业主使用。他们不想让开发商卖车库,在业主群里说谁撬车库归谁用。今年2月份,王水英、马翠娥等人就请开锁匠将车库门打开过。9月9日和10日也有人撬车库,我统计共有车库111间,有4间车库只写了名字没有动,其他的车库要么被强行撬开,要么被开锁匠开锁打开,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 24.证人张某2的证言:2017年9月9日,我看见三湖春天业主微信群里有人在发“撬车库,先撬先得”,我站在自家阳台看见很多业主都带着工具,在三湖春天的口子处从头到尾撬没有开门的车库。10日,还有很多业主在议论都想占车库。 25.证人李某1的证言:2017年9月11日14时许,三湖春天业主在群里面商量将小区车库门撬开,于是我们业主就一起去撬车库门,后来有人报了警。小区共有车库160多间,已经卖了一部分,其余未卖的车库大多被撬开,只剩下十多个车库没有撬开,当时我、马翠娥、“刘某2姐”、李某5等四个业主委员会成员都在场。 26.证人李某2的证言:2017年9月11日中午,我在家听到楼下很吵,从阳台上看见很多业主在楼下集合,有的业主带着工具撬三湖春天的车库,我没有下楼。后来听说业主们还请了开锁的师傅,每撬一间车库支付开锁费30元。 27.证人张某3的证言:2017年9月9日,我用手机登录QQ查询软件时,看见三湖春天业主群里面都在讨论车辆停车位的事情,还有业主说车库属于开发商违建,如果确实属于违建就可以将车库门打开自己用等等。当天下午5时许,我就发现有一部分车库门被打开了,被打开的车库多数都用黑、红色笔在车库门上写自己的楼层和电话,当天晚上,群里有两个人对打开的车库进行了登记。第二日早晨,我又看见群里有人发“所有的业主在三湖春天小区亭子处集合”,下午2时许,我就看见大多数车库的门都被打开了。 28.证人田某的证言:当时我在家中睡觉,楼下比较吵,我从窗户看见楼下小区有很多人,我父亲说下楼去看,回来后说是业主委员会有个女的说三湖春天小区里面的车库,谁占谁先使用*-5年,使用年限过后再由小区业主共同使用。我父亲说完后也下楼请人开锁的人开了一间车库。 29.证人叶足意的证言:2017年9月某天早晨,我在小区散步时听到很多业主都在说小区车库占用了我们的面积,有些业主将车库打开自己使用,我看到有些车库已经打开,车库上还留有“车库有主,联系电话”等字样。我正好看见有个开锁匠在开车库,我就喊他帮我开了车库,我楼上的人也叫他开了间车库,我在小区路上看到了业委会马主任,我说自己没有占到车库怎么办,她说没有占到就自己去开,谁开是谁的,谁打开就用5年,5年后成为公共的。 30.证人李某3的证言:2019年9月9日下午1点多钟,我回到三湖春天小区时看见小区外围车库路边有很多人,很多关闭的车库都被打开,有些业主在车库上写了名字和电话号码。我姑妈打电话告诉我业主微信群里有人说不要钱可以用车库,谁打开就谁用。我就打开手机微信群,看见手机微信群里有个叫“容某”的女人最先在群里说“车库是违法的,谁撬归谁得,撬了的都算业主委员会头上,撬了的车库可以使用5年”。然后我就挑选了一个未出售的车库,在车库门上写了我老弟李武某的名字、电话号码和门牌号,晚上请开锁的师傅熊某帮我将车库门锁套开了。 31.证人李某4的证言:2017年9月某天,我在嘉鱼热线上以“西凉湖渔民”的名发了一个关于反映三湖春天小区撬车库的帖子,内容是小区一百多个车库被私人占有,抢车库惊天动地等。就在我发帖的前二天,我回三湖春天小区的时候,看见原来关闭的车库都被打开了,车库上还写了字,意思就是这间车库被谁占了。我在手机微信群里看见有很多人在议论撬车库的事,像这样抢车库的事持续有二、三天,小区未出售的车库都被打开了,我一直都没有参与撬车库的事。 32.被告人王水英的供述:2017年9月初,有一个业主打电话告诉我说开发商在22栋楼下卖车库,我得到这个消息后,就跟业主委员会的马翠娥打电话说:“开发商在卖车库,你下去阻止一下”,我从咸宁赶回嘉鱼与马翠娥一起找到三湖春天开发商负责人小潘和正准备买车库的业主阻止他们卖车库,我和马翠娥将这件事情在“三湖春天业主交流平台”的微信群中,将开发商卖车库的事情说给业主们听,并且说三湖春天的车库是不合法的,他们现在非法出售车库,我们可以把车库门撬开,让开发商来起诉我们,当时很多业主在微信群里都表示同意,并有人问车库门撬开后怎么办,我当时就在微信里面通过语音说:我们不能让开发商将车库卖完,你们谁想用就撬开用,用五年后,大家再共同使用”。接着就有业主开始撬车库,撬开的车库业主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和住址,没有出售的车库基本上都被撬开了,总共撬了八、九十间。 33.被告人马翠娥的供述:2017年9月初,业主给王水英打电话说有人要买车库,王水英让我和她去找开发商小潘,我和王水英在20栋楼下碰见了他们,并阻止他们卖车库,我们在售楼部用手机在群里面发“售楼部要卖车库,我们业主算什么?你们谁要车库就去撬,谁撬谁得,可以使用五年”。我和王水英发了这个消息后,业主们纷纷就开始撬车库。第二天,又有业主在群里找我们要车库,我就说“昨天业主撬了一半,还关着一半,你们再去撬,撬了算你的”,有的业主要我们组织业主一起撬,我们就让大家在篮球场集合,然后从三湖春天的路口往里面顺着撬,将所有关着没有贴标记的车库全部撬了,快撬完的时候警察就来了,被撬的车库大概有七、八十间。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水英、马翠娥身为三湖春天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在所辖小区车库的权属通过诉讼和信访程序得到回复确认后,仍固执已见,煽动唆使不明真相的小区业主,任意毁损车库门锁近百余间,且随意占用,造成社会恶劣影响,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寻衅滋事的事实成立,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王水英及其辩护人、马翠娥的辩护人提出在车库权属不明的情况下,被告人为维护业主权益而采取的过激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嘉典置业公司公司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许可取得建设用地面积及建设规划,其在建设许可面积及规划范围内建车库,并取得房权证,系财产的所有权利人,被告人王水英和马翠娥煽动他人任意毁损、强占公私财物,该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本院对辩护人的该项辩护意见不予支持。案发后,被告人王水英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马翠娥主动到案,如实供认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王水英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被告人马翠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杜 翠 蓉 人民陪审员 刘 礼 顺 人民陪审员 戚 静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 记 员 李肖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