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刘洁,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天津市河西区。
被执行人河北金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136号万达广场4号公寓2306室。
法定代表人:许敏,公司执行董事。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刘洁与河北金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至今未能履行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冀0108民初347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河北金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7898元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