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弟强,男,****年**月**日出生,住重庆市涪陵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小强,重庆万忠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张明全,男,****年**月**日出生,住重庆市涪陵区。
审理经过
原告张弟强诉被告张明全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21年7月1日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张弟强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张明全经本院公告传唤,逾期未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弟强诉被告张明全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张弟强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795元,减半收取397.5元,由原告张弟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