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上海国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徐汇区。
法定代表人:陆国滨。
委托诉讼代理人:夏思洁,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韦玮,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黄仲飞,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上海虹口区。
审理经过
原告上海国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黄仲飞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上海国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补充证据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与法不悖,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上海国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