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新郑市。

原告:沈若冰,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新郑市。

法定代理人:王**,系原告母亲。

上述二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刘马红,郑州市新郑市庄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新郑市和庄镇尹庄村民委员会,住所地新郑市和庄镇宏达路。

负责人:郑江涛,系村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丽静,河南郑韩大有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秀云,河南郑韩大有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王**、沈若冰与被告新郑市和庄镇尹庄村民委员会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刘马红,被告新郑市和庄镇尹庄村民委员会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赵丽静、陈秀云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王**、沈若冰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征地补偿款86000元;无偿分配二原告100平方安置房(折价30万元);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二原告自出生就××直在××和庄镇村居住生活,户籍也注册登记在被告处,分得责任田,经新郑市人民政府颁发豫(2017)新郑市农村土地经营权第06917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被告处长期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2016年5月本村被拆迁,尹庄村委会颁布《和庄镇尹庄村拆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此规定回迁安置以家庭成员人口为基数的安置办法,对安置对象无偿分配50平住房,村组每人发放43000元征地拆迁补偿款,而被告却以原告是出嫁女儿为由拒绝给原告分配安置房及征地拆迁补偿款,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被告辩称

被告新郑市和庄镇尹庄村民委员会辩称,二原告并未与被告形成固定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属于拆迁安置对象,原告诉请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请求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院查明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原告王**原系新郑市和庄镇尹庄村三组村民,2013年5月1日结婚,婚后将户籍从尹庄村三组迁入其丈夫沈鹏飞所在的和庄镇杜楼村。****年**月**日出生育女儿沈若冰,后于2016年1月离婚。离婚后王**于2016年4月28日将其和女儿沈若冰的户籍迁回新郑市和庄镇尹庄村。2017年8月18日原告王**与丈夫沈鹏飞复婚,2017年9月19日王**与丈夫沈鹏飞又生育一子。

2016年3月31日,新郑市和庄镇人民政府发布《和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尹庄新型社区拆迁补偿安置政策通告》,主要载明,拆迁范围涉及尹庄、大孙两个居民点的全部民宅,拆迁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安置人口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2016年5月30日,新郑市和庄镇尹庄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和尹庄村民委员会发布《和庄镇尹庄村拆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确认安置人口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另查,1、2021年3月25日,尹庄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一份,证明王**为方便照顾父母,长期居住于正商红溪谷小区父母分配的安置房中。

2、户主为王银岭(王**父亲)的家庭以户为单位发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新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中均有载明有王**、沈若冰的名字。

以上事实有当事人陈述、户口本、证明等相关证据及本案庭审笔录予以证实。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的判断,应重点考察其生活保障基础,即以是否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关系为基本考虑因素,并结合是否依法取得集体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等因素综合考量。本案中,原告王**早在2013年5月1日结婚后将户籍迁至和庄镇杜楼村,且已不在尹庄村居住生活。后虽于2016年1月离婚,但在2016年3月31日新郑市和庄镇人民政府发布《和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尹庄新型社区拆迁补偿安置政策通告》后,原告王**及沈若冰于2016年4月28日方才将户籍迁入尹庄村,故原告二人在拆迁前并未长期在该村生活居住,未与该村形成固定的生产、生活关系。因此,不能仅以户籍确认原告王**、沈若冰具有新郑市和庄镇尹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相应的,原告王**、沈若冰不享有本集体经济组织受益分配的权利,对其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王**、沈若冰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545元,由原告王**、沈若冰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后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