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市分公司。
被执行人:孙占军,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被执行人:王素青,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晋0311民初1349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王素青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划拨被执行人王素青在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账户内存款人民币488.0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