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张晓光,女性,****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辽源市。
被执行人:辽源市福星防盗门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220400744596492J,住所地辽源市。
法定代表人:班跃坤,。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晓光与被执行人辽源市福星防盗门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冻结被执行人工资卡,长期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增加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吉0402执恢20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