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王建国。

被执行人:陈明伟。

审理经过

王建国与陈明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4,6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74,600元,其中本金64,600元,利息10,000元,(剩余利息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至2021年6月2日该款已全部给付给王建国。至此,王建国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吉0581民初109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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