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陈影,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钱坤,安徽春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西静,安徽春源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申请人:张云,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
审理经过
本案在审理原告陈影诉被告张云、贺利平、张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陈影于2021年4月20日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被申请人张云548214.99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其相当的财物。为此,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中心支公司为申请人陈影提供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保险单号:6615492021341202000551)。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申请人陈影的诉讼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张云548214.99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申请人需续行保全的,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续行保全申请。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