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黄长山、张根堂(申请执行人)、路学新(被执行人):
审理经过
黄长山、张根堂与路学新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48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9530.00元,不足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路学新给付黄长山、张根堂案件款共计9480元,交纳执行费50元。至此,黄长山、张根堂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122民初187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朱卫平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鲁韶华 书记员校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