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顾鸣,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江苏省常熟市,现住江苏省常熟市。
委托代理人:薛志泉、韦林,江苏孚佑律师事务所 律师。
申请人:王艳琴,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黄浦区,现住江苏省常熟市。
委托代理人:谢东东,江苏显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申请人:杜吉霞,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江苏省常熟市,现住江苏省常熟市。
第三人:杜吉慧,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江苏省常熟市。
委托代理人:谢东东,江苏显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申请人顾鸣为被申请人杜吉霞指定监护人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9日立案。审理中,王艳琴作为申请人、杜吉慧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现顾鸣、王艳琴均向本院撤回申请。本院认为,申请人顾鸣、王艳琴的撤回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许申请人顾鸣、王艳琴撤回为被申请人杜吉霞指定监护人的申请。审判人员 审判员 谢蓉蓉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徐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