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张祥容,女,汉族,1969年10月生,贵州省桐梓县人。
被执行人:周平权,男,汉族,1980年05月生,贵州省桐梓县人。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桐梓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周平权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划拨被执行人周平权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085e××××××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65.88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审判人员 审判员 王 帅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定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