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果各热,男,彝族,****年**月**日出生,四川省甘洛人,村民,现住甘洛县里克乡巴拉村*组*号。 被告:曾孔伟,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四川省甘洛县人,村民,住四川省甘洛县田坝镇埃青村*组*号。
审理经过
原告果各热与被告曾孔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在审理过程中查明,被告曾孔伟去向不明,需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
本院查明
本案经审查认为,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卢 红 云 审 判 员 阿木 尔举 人民陪审员 戴 树 平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 助理 布夫阿支莫 书 记 员 吉伍 布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