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渠龙生,男,汉族,1976年出生,现住山西省祁县城赵镇。
委托代理人:魏英杰,山西祁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中心支公司。
负责人:富翔宇,职务: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渠龙生与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中心支公司保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6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8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渠龙生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渠龙生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渠龙生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