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河南水之道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住河南省鹿邑县涡北镇产业集聚区志元大道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11628MA40KDQT1K。 法定代理人:闫刘彬,系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河南省兰考县水利局,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暂无证件号码,住所地兰考县城关镇建设路75号。 法定代表人:陈志凌,该局局长。
审理经过
关于执行河南水之道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河南省兰考县水利局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河南水之道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书面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豫1628执3244号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刘 振 审判员 宋一鸣 审判员 陈 熙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郑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