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福建建中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住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058425378L。
法定代表人:荀名红。
被执行人: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1462114680。
法定代表人:周雪峰。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福建建中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闽01民终534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福建建中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1)闽0103执380号。2020年12月28日,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被执行人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1)闽0103执38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