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刘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北海市和安商港“某某服饰店”店长,住广西北海市海城区。
被执行人林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北海市海城区“某某酒庄”销售员,户籍地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现住广西北海市海城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林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林某某于2021年4月29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桂0512执12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