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冯某。
被告:张某。
审理经过
原告冯某与被告张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9日立案。冯某于2020年2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冯某自愿撤回起诉,系其对民事诉讼权利的自主处分,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冯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冯某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