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冯某。

被告:张某。

审理经过

原告冯某与被告张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9日立案。冯某于2020年2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冯某自愿撤回起诉,系其对民事诉讼权利的自主处分,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冯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冯某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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