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史献甫,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刘文秀,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史献甫与被告刘文秀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史献甫于2021年9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史献甫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史献甫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25元,由原告史献甫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