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终结执行用)
(2016)云0111执967号
申请执行人:李桂芝,女性,****年**月**日出生,住昆明市官渡区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执行人:周正飞,男性,****年**月**日出生,住昆明市官渡区圣华花园
……
(以上写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桂芝与被执行人周正飞借款合同纠纷(写明案由)一案中,……(写明终结执行的事实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项(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增加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仅有一个被执行人的,写明:)终结(2016)云0111执967号案件的执行。
(本案有两个以上被执行人,仅有部分被执行人符合终结执行条件的,写明:)终结(2016)云0111执967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周正飞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