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马昭鲁,男,****年**月**日出生,回族,云南省昭阳区人,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
被告:李相对,男,****年**月**日出生,回族,云南省鲁甸县人,住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
被告:马领琼,女,****年**月**日出生,回族,云南省鲁甸县人,住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
审理经过
原告马昭鲁诉被告李相对、马领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9日立案受理后,因原告马昭鲁在法定期限内未预交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