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申请人大连亨通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张言宽、王传永、原被执行人大连正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3日作出(2020)辽0211执异275号执行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经审查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该裁定确有错误,应予再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