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分行,住所地柳州市广场路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672471083M。

主要负责人:刘庆宇。

被执行人:黄振波,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西柳州市。

审理经过

本院立案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分行与黄振波信用卡纠纷一案,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桂0205民初4008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黄振波应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黄振波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分行于2021年7月1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本院查明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查明被执行人黄振波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执行,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申请恢复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桂0205执263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