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李相代 被执行人李永平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相代与被执行人李永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长期履行协议,亦同意终结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19)甘3021民初500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林 峰 审判员 王**辉 审判员 蔡玉宏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付良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