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周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现住十堰市张湾区。
审理经过
被执行人周军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2020)鄂0304刑初190号刑事判决书,于2021年1月4日立案执行。
于同年1月11日向被执行人周军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责令其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缴纳罚金2000元及退赔被害人损失9700元,但其至今仍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周军的银行存款(或合法收入)117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