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李婷,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南召县城关镇。
审理经过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李婷罚金一案,本院于2021年08月19日冻结了被执行人李婷在258573647424CNY0账户内余额人民币4305.5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李婷在中国银行258573647424CNY0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000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