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京国,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潍坊高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名扬,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腾飞,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刘丰莲,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

审理经过

原告陈京国与被告刘丰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京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名扬、李腾飞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刘丰莲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陈京国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6万元及利息(两笔借款以30000元为基数,利息自2019年7月2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第二笔借款以30000元为基数,利息自2019年9月2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2、判令被告承担原告支出的律师费4000元;3、案件诉讼费、保全费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2019年7月24日,被告因家庭开支从原告处借款3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还款期限为2019年7月26日,逾期不还承担原告实现债权付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费用;2019年8月27日,被告因家庭开支和生意周转从原告处借款3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还款期限为2019年9月27日,逾期不还承担原告实现债权付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费用。以上两笔借款被告到期均未偿还,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律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被告辩称

刘丰莲未到庭,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本院查明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根据提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 2019年7月24日,被告给原告出具借条一份,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3万元,还款期限为2019年7月26日,如被告逾期还款,因追索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同日,原告给被告转款3万元,履行了出借义务。 2019年8月27日,被告给原告出具借条一份,约定被告再次向原告借款3万元,还款期限为2019年9月27日,如被告逾期还款,因追索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同日,原告给被告转款3万元,履行了出借义务。 上述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还款,致使原告诉至本院,要求判如所请。 另,原告提交委托代理合同、代理费收费发票一份,证明原告为追索被告债权花费律师费4000元。 原告主张,利息计算方式为:第一笔借款以30000元为基数,利息自2019年7月2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第二笔借款以30000元为基数,利息自2019年9月2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能够形成有效证据链,证明被告刘丰莲向原告陈京国借款6万元的事实。被告刘丰莲到期后未偿还欠款,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故对原告主张由被告支付欠款6万元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因双方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原告主张的逾期利息,本院确定自每一笔借款逾期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原告主张律师费4000元,提交委托代理协议及律师费发票为证,本院予以支持。被告刘丰莲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不影响本院对案件事实及证据的认定。 综上所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一、被告刘丰莲偿还原告陈京国欠款6万元及利息(其中30000元的利息自2019年7月27日起,另外30000元的利息自2019年9月28日起,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刘丰莲支付原告陈京国实现债权的律师费用4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00元,减半收取700元,诉讼保全费600元,共计1300元,由被告刘丰莲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人员

审判员  高鹏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琮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