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魏玉堂,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被执行人:钱华兵,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审理经过
关于申请执行人魏玉堂与被执行人钱华兵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6日冻结了被执行人钱华兵在账户内余额人民币35.47元。现因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钱华兵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内存款人民币32446.17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