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布琼顿杰,男,****年**月**日出生,住西藏改则县。
被执行人:索南多吉,男,****年**月**日出生,住西藏改则县。
审理经过
布琼顿杰申请索南多吉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改则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藏2526民初106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1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布琼顿杰与被执行人索南多吉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布琼顿杰向我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改则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藏2526民初106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