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木乃什日(又名张木乃),男,****年**月**日出生,彝族,四川省甘洛县人,村民,住四川省甘洛县。
被告:季德贵,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四川省甘洛县人,甘洛县坪坝乡政府职工,住四川省甘洛县。
审理经过
原告木乃什日与被告季德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疑难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