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黄伟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系浙江省金华市人,住所地西藏阿里地区。 被执行人:苏胜杰,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人,住所地西藏日土县。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黄伟智与被执行人苏胜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日土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藏2524民初4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1月1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标的为35000.00元及利息758元本院于2019年11月18日依法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划拨被执行人苏胜杰的公积金存款余额35758.00元,已执行完全部执行款及利息故本院作结案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日土县人民法院做出的(2018)藏2524民初8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次仁罗布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次仁加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