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黄建波,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广东省陆丰市人,住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琼中县)。居民身份证号码:XXX。 被执行人:陈彬,男,****年**月**日出生,汉族,重庆市北碚区人,住海南省三亚市。居民身份证号码:XXX。
审理经过
上述当事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琼中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10日作出的(2019)琼9030民初76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陈彬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黄建波于2019年12月2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2019)琼9030民初76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欠款41400元。申请执行人黄建波于2020年1月14日补齐材料,本院同日立案并移送执行局执行。
本院查明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陈彬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陈彬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人民币41921元(含执行费521元)及迟延履行债务期间的利息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谢兴文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蔡正华 书 记 员 王春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