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魏秀丽,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被执行人:梁惠明,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审理经过
关于申请执行人魏秀丽与被执行人梁惠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30日冻结了被执行人梁惠明账户内余额人民币1189.83元。现因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梁惠明在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4849.0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