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钟露霞,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西钟山县,现住钟山县。
被告:林桂莲,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西钟山县,现住钟山县。
审理经过 原告钟露霞与被告林桂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2日立案后,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钟露霞于2021年4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钟露霞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准许原告钟露霞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钟露霞负担。审判人员 审判员 肖 琦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徐焕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