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余乘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信宜市人,住。
被告黄瑞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化州市人,住。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余乘风诉被告黄瑞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7年9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有利于社会和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余乘风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余乘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