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段林,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
被告:王**,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驻马店市驿城区。
审理经过
原告段林与被告王**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7日立案。原告段林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段林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