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许某某与被告马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本判决内容不宜在互联网公布。
审判人员审 判 员 王 国 军
裁判日期二〇二〇年四月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书 记 员 曹 雪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