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徐进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瓜州县。
被执行人:周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瓜州县。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徐进成与被执行人周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应交纳案件款3475.04元、诉讼费13元、执行费50元,合计3538.04元。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并划拨被执行人周勇的银行存款或支付宝账户资金或财付通账户资金人民币3538.04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