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郭继发,住哈尔滨市南岗区。
被执行人温福东,住辽宁省辽阳县。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黑0103民初17052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温福东目前下落不明,申请执行人郭继发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待有执行能力时再恢复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终结本院(2021)黑7104执6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王国华
审 判 员 王先杰
审 判 员 尚俊明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于海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