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孙成丰,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农安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鲁洪梅,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吉林省农安县。
被执行人:鲁冬雪,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农安县。
被执行人:张淑凤,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农安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成丰与被执行人鲁冬雪、张淑凤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申请执行人孙成丰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农安县人民法院(2021)吉0122执28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