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解卫堂,男,****年**月**日出生,住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庆祥,山东永光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惠民县顺驰冷藏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惠民县孙武街道办事处后娘娘坟村。
法定代表人:苏蒙蒙,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静,山东宏臣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解卫堂与被告惠民县顺驰冷藏物流有限公司占有物返还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3日立案。原告解卫堂于2021年8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解卫堂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解卫堂撤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原告解卫堂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