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黄欢,男,****年**月**日出生,壮族,住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
被告:梁海,男,****年**月**日出生,壮族,住广西东兰县。
审理经过
原告黄欢与被告梁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9日立案。原告黄欢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向本院提交申请减、缓、免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黄欢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