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邢顺利,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 委托代理人:范治毅,河南众望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陈青峰,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
审理经过
原告邢顺利诉被告陈青峰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邢顺利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范治毅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原告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提出撤回对被告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邢顺利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09元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崔新民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赵 刚